2010-01-06 00:00
營建、航空、電信股 QDII不能碰
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(MOU)16日生效,18日起大陸境內合格機構投資(QDII)將可投入台股,但不是所有上市櫃股票都能獲得QDII資金挹注,目前已知,包括營建股、航空業及電信類股等,都將列為QDII禁止投資行業。
QDII來台投資總額及各類股投資上限備受市場關注,據了解,金管會已將QDII來台投資限額等規範函洽中央銀行意見,完成相關程序後便會發布。
根據金管會最近洽各部會意見,相關人士透露,包括內政部主管的營建業、交通部主管的航空業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主管的電信業等,都被列為QDII禁止投資的行業。換言之,跟這些行業有關的類股,18日起QDII投入台股後,都不能投資。
有關官員表示,QDII屬財務性投資,不能派任董監事,但相關部會對部分特殊行業,仍主張禁止QDII投資,金管會也尊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意見。
金管會去年4月公布的QDII來台投資辦法,已規定單一QDII投資單一上市公司上限為10%,最近金管會密集洽商各部會意見,詢問對特殊產業是否要另訂投資上限。
據了解,目前各部會回覆意見包括各種投資比率上限,也有部分行業被相關部會主張禁止投資,例如NCC主管的行業,包括電信業在內,因為較敏感,相關部會多數主張禁止QDII投資。
交通部主管的行業,也有部分被主張禁止QDII投資,例 如航空業;最近才函覆金管會的內政部,對營業類股也希望列入禁止類;金管會自己主管的銀行、金控、保險及證券,原則不會禁止DQII投資,但會另訂較低的投資上限,投資上限可能是可DQII投資各行業中最嚴格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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